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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家 " 是别人的?小米被判商标侵权,赔偿金额超 1200 万

发布时间:2019-12-31 22:51:04 所属栏目:动态 来源:蓝鲸TMT 作者:于鲸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杭州联安安防
导读:来源:蓝鲸TMT 作者:于鲸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进行宣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小米通讯公司、小米科技公司构成侵权,判决小米通讯公司承担 1200 万元损害赔偿责任,并承

来源:蓝鲸TMT   作者:于鲸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进行宣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小米通讯公司、小米科技公司构成侵权,判决小米通讯公司承担 1200 万元损害赔偿责任,并承担联安公司维权合理开支 103767 元,两项共计人民币 12103767 元。

小米科技公司对小米通讯公司应对赔偿金额中的 6803767 元承担连带责任。杭州京东公司、昆山京东公司、上海圆迈公司和京东世纪贸易公司作为侵权商品销售方,承担停止销售的责任,因具有合法来源,不承担赔偿责任。

判决书显示,本案原告联安公司 2012 年在 " 网络通讯设备、摄像机、录像机、扬声器音箱、扩音器喇叭、电线、防盗报警器、报警器、声音警报器 " 等商品上注册了第 10054096 号 "MIKA 米家 " 商标,注册有效期限自 2012 年 12 月 7 日至 2022 年 12 月 6 日。其起诉指控小米通讯公司、小米科技公司在多功能网关、无线开关、对讲机、智能摄像机云台版、智能摄像机 1080P、小白智能摄像机、行车记录仪、烟雾传感器报警器、门窗传感器、天然气报警器等共计十款商品上、销售网页中使用 " 米家 " 标识构成侵权,遂提起诉讼,主张总计 7800 万元的赔偿(计算到 2017 年 12 月 4 日)。

(编辑:厦门站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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